
【精选】承包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人):
营业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邮编:
现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出租车承包合同书。
第一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是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的可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乙方(需具有杭州出租车服务资格证)承包经营该出租汽车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并在具体营运服务方面接受甲方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第二条 承包车辆
承包车辆是车型: ,车牌号牌:浙AT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出租汽车。
乙方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名后,即表示其确认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是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以下统称车辆技术规范),各项营运设施、经营证照齐全完整有效,并已接受该车从事营运。
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车承包经营权后,不得从事将该出租汽车设置转包、质押、变卖或其他形式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四条承包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普通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伍佰元;无障碍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元,以后每年递减壹佰元,具体约定: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5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4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3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2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100元;
乙方于每月25日前缴纳次月的承包金(承包开始月一并缴纳当月和次月的承包金)。
第五条 保证金
鉴于出租汽车的动产性质和营运安全风险瞬时性的特点,在财产使用权和经营安全风险均受控于承包人的情况下,且法律上的责任又往往会连及发包方,故极需设定保证金。
1、设定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保证金不计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至合同终止时,始终保持此一足额,以备需用。
2、保证金的用途是:若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或在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章、交通事故等行为,导致经济责任后果而需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支付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支付,并于事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收取充填;乙方应在甲方先行支付后的3天内按实际支付额补足保证金缺额。
第六条相关约定
1、甲方在企业经营中,若遇国家调整企业营业税,其新增(减)部分,甲乙双方各享受或承担50%。
2、甲方承担的费用:车辆购置费、服务设施购置费(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座套)、座套清洁费、经营权证使用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险、司乘人员意外伤害险、交强险)、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GPS服务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乙方承担的费用:承担除第六条第2点以外的经营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税)、修理、检测、设备设施维护、票证、GPS通讯、工资、医疗、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车辆统缴通行费、副班管理费、交通事故处理(如:医疗、护理、赔偿、抚恤、押金等支出)等。如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相关部门依有效文件,规定必须由甲方集中办理(交费)手续的事宜(乙方有知情权),甲、乙双方均得服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责任后果,既视为违反本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不服从规定方承担全部其他责任。
4、乙方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乙方是副(替)班驾驶员的保证人,对副(替)班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单位及个人损失,或违章经营应承担经济责任时,除副(替)班驾驶员即时履行赔偿义务外,否则,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副(替)班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由乙方与甲方共同负责。
5、乙方从事经营的人员不是甲方企业的员工。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一切待遇(包括且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均属于乙方的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受制于国家、政府政策法规,明确必须由甲方代为乙方或其副(替)班驾驶员办理前款所列待遇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时,乙方应支付的承包金总额相应递增(即承包金总额=原定承包金甲方代办的费用)。
6、保险标准费用:①车辆损失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②第三者责任险按50万元投保;③交强险按保监会规定投保;④营运客车司乘人员意外保险按每人40万元投保;⑤自燃险按保险公司规定投保。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项目或提高保险金额,并承担相应保险费。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产权】拥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出租汽车产权。
2、【传达政策、制定制度】宣传、贯彻出租汽车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依法制定和落实出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3、【职业培训】应以乘客满意为目标,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考核,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4、【服务质量管理】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对乙方在优质服务、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服务规范和损害行业形象或企业形象等违法违章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并可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分,合同范本《出租车承包合同书》。甲方行使职权,应依据《 公司客运出租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依法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5、【机务车容管理】负责机务管理,督促乙方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对不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和车容车貌规范的车辆,经督促后未立即整改的,可以采取停业整顿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6、【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7、【业务管理】负责业务管理。办理各种营运证件、检测、车辆保险等手续,领发规费和发票等的票证,受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业务纠纷协调等事项;代收代缴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保证金或有关费用,应出具有效凭据。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乙方停运,由甲方按实际停运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8、【副班管理】与乙方共同管理副(替)班驾驶员。对乙方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上岗营运手续。对副(替)班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为保证甲方车辆财产完好和副(替)班驾驶员及时履行事故责任,可酌情收取副(替)班驾驶员保证金(限额壹万元/人)和月管理费(限额壹佰伍拾元/车)。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否则负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采取关闭计价器、车辆停运等措施督促乙方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履约后甲方应及时撤销此类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乙方停运,甲方应按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章守法】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驾驶员必读》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培训活动】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例会和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优质服务】应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做到经营规范、车容整洁、仪表端庄、待客热情、语言文明;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乘客投诉、失物查询、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
4、【机务要求】应根据车辆技术规范,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检测和修理,使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营运。
5、【安全营运】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慎驾驶,安全营运。若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6、【车辆保管】负责车辆和附属设施(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若因故发生车辆或设施损坏、报废或灭失,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不得擅自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营运或使用;不得将出租汽车转包、抵(质)押、变卖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7、【缴费】按时足额缴费。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付次月的承包金以及甲方代收代缴的'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月度应缴纳的款项;一次性缴付的费用,在费用发生后5天内缴付。若逾期缴付,每日向甲方缴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
8、【聘用副班】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并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与副(替)班驾驶员发生经济关系并承担经济责任。遵守错时交接班制度,在副(替)班驾驶员承担单班燃油费的情况下,乙方可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的限额为:每天叁佰柒拾元。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各方损失时,或违法违章经营应承担责任时,若副(替)班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待事件处理完毕后,乙方向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追偿。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运营服务管理
《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按此实施管理职能。乙方确认:已经收到并完全了解《管理规定》的内容,表示认同,并服从甲方按《管理规定》的规定行使管理职能。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营运车辆,或未办妥各类营运证件,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⑵、合同履行中,无故停止办理业务手续7个工作日,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⑶、因甲方违法违规经营被吊销经营证照的。
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而不能从事出租车经营业务的;
⑵、扰乱行业稳定或营运秩序(包括以车辆停运为胁迫手段达7天的),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⑶、被注(吊)销驾驶证或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或因乙方原因被吊销营运证的;
⑷、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营运、使用或转包的;
⑸、发生有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影响行业或企业声誉的;
⑹、不缴付承包金和其他应付费用达15天,或欠缴部分承包金和其他费用达30天,或连续12个月内三次未按约定缴付承包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
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二次运管部门罚款300元以上或计分5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五次运管部门罚款100元以上或计分2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三次有责服务投诉,或发生有责交通事故3起,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7起;
⑻、连续6个月内,乙方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不足90个班次的;
⑼、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超过或变相超过本合同第八条第8点约定的限额。
3、乙方因重病或重伤,或孕期,经甲方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可以协议解除合同,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2、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日的次日将营运车辆、设施和所有经营证照返还甲方;若逾期返还,每迟延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300元,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若证照缺失,每件赔偿补证损失费100元。
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返还的车辆,应经车辆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符合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全面履约后,甲方可留置乙方保证金壹万元,其余保证金三日内返还乙方。留置的壹万元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经甲方查证后,确认乙方无未结违章、事故等责任事项,予以返还。
甲方若逾期返还保证金,每日按欠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按下列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1、对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各条文中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本合同约定在保证金中列支的,其性质等同于违约金。
3、除本合同相关条文中已经约定的违约行为外,其他违约行为确定违约金为贰万元。
4、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5、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若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依据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按新规定优于原规定的原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首页所列各方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即视为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附 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二O1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签 合同)的要求,就 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并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分项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工程量及价格
1.1 主合同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分项工程范围:
1.4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价格: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价格详见附表《工程量清单》,如果整体安排的需要,甲方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部分项目作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估算合同价款的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以监理、业主验收、签发批准核定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结合现场施工情况给予乙方核实确认的各项目工程量。
1.5 本协议承包方式:
本协议的承包方式为单价不变承包方式,单价不变承包指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所确认的单价项目,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协议中工程均为估算工程量,乙方不得因为工程量的增减而变更单价。
1.6 协议外工程项目、设计变更需要新增单价时,乙方须提供基础资料。
第二条 施工工期及进退场要求
2.1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其他需处理等情况,工期顺延。)
2.2 施工设备及人员进场:
进场设备必须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中所列,同时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具体要求见附表
2.3 阶段性工期及单项工程完工时间:
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的整体要求;若乙方进入现场的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工期要求,工期滞后进度计划5天后,甲方有权请第三方来协作乙方赶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单价的价差,进出场费、临建费等)由乙方负责,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若乙方因为自己的原因,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协议任务,要中止协议撤场,只能将人员撤离,机械、设备留下无偿供甲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的工期损失、设备和人员的窝工费由乙方负责。
2.4 退场时间:按甲方通知的退场时间执行。
第三条 本协议文件的组成及协议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工程主合同
3.2 中标通知书或进场通知书
3.3 主合同所列附表、附件或专用条款
3.4 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
3.5 标准、规范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承诺书等
3.7 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等
3.8 经双方确认进入本协议的其它文件。
第四条 设备、材料及机械设备
4.1 施工设备
4.1.1 本协议工程的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在协议签订3天内乙方应将设备配置情况及进场计划报送甲方,计划进场的施工机械应充分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进场施工设备需报甲方签到,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并喷涂北京太平洋纪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徽标。
4.1.2 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执行罚款相关条款。
4.1.3 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由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
4.2 施工材料
4.2.1 本协议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特别是构成主体工程或永久工程的材料符合甲方ISO-20xx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同时必须是监理批准使用的材料,并按主合同要求向甲方报送所有材料的材质书、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鉴定机构出具)、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4.2.2 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目的材料,其运输和仓储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仓储地点由甲方指定。
4.2.3 乙方如需甲方代购材料,甲方将收取乙方材料价格2.5%的采保费。
4.2.4 乙方需在甲方租赁周转性材料,需提前14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其租赁价格根据现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4.3 业主提供的工程设备
4.3.1 乙方应根据协议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
4.3.2 乙方负责接收业主提供设备的卸车、验收、仓储保管、材料倒运等相关的工作,并按主合同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设备的停放需按甲方计划指定地。
4.4 机械设备
4.4.1 甲方现场提供机械设备给乙方租用,其机械租用价格另行一议定。
第五条 现场施工道路、风水电及营房营地
5.1 现场施工道路
5.1.1 甲方负责修建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乙方使用并有责任维护保养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
5.1.2 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5.2 现场施工用风水电
5.2.1 施工用电:由甲方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提供低压侧接线点开始供电。
5.2.2 施工用水:甲方沿场内临时施工道路,在永久征地线内布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在相应的工程部位附近设置端点,该点以上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从干管至工作面之间的支管由乙方自行架设,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单价中,甲方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水费 元/m,乙方负责在工作面端安装符合质检要求的水表并将水表初始读数报甲方核对,水费在当月结算款中予以抵扣。
5.3.2 乙方自备电源,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
5.4 现场营房及营地
5.4.1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提供材料堆放需要的场地、约30m仓储、约150m2办公及生活用房,使用时段中,每月甲方按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计表)的固定价格在支付结算中予以抵扣。
5.4.2 甲方提供的临建设施如若不够使用,可临时向甲方租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自建满足工程所需的其他临时工程并承担其费用,负责施工现场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 现场机构设置
6.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实验检测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6.2 对工期、安全、质量和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人员和无故不服从甲方协调指挥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令其离开工地。
6.3 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负责人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设计通知和主合同文件中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组织施工,并按甲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控制质量和出据各类文档资料。
7.2 乙方现场设定的工程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证上岗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行使其职责,无甲方授权乙方不可直接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7.3 凡隐蔽工程在覆盖前,乙方须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填写自检报告报送甲方,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实施下一道工序施工。
7.4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和监督,乙方所承担的的本协议工程完工后30天内,乙方应按照业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移交的要求向甲方提交本协议分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5套,及电子文档),其具体提交数量根据主合同总体要求可进行相应调整。
7.5 若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如若验收不合格、试验资料不合格,必须全部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工期责任。
7.6 在施工过程中如若甲方发现乙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全部返工外,第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第二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第三次乙方自动将人员撤出场,机械、设备留下无偿供甲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7 为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防止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发生,甲方将在月进度付款中扣留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后返还
2.5%(与业主返还同步),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业主返还质保金后28天内付清。
7.8 本协议工程的保修期为主合同期限(保修期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算起)。
7.9 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对予以处理。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或有意隐瞒联络方式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其质保金中坐扣。
第八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8.1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8.2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8.3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法》,确保安全生产。所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全部直接、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
8.4 乙方应自觉与当地村民、相邻施工单位搞好关系,不得诋毁、谩骂、殴打上级主管部门和协作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禁斗欧打群架、无事生非等事件发生;如若发生打架事件,参与打架的责任方无条件退场,责任、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8.5 乙方应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施工,不得干扰其它部位施工作业,并按甲方总体要求进行文明工地创建,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8.6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材料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并利用每天上班前5分钟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作好文字记录备查。
8.7 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乙方在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并保证森林防火及用电安全。
8.8 在施工现场要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标示牌、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有非常好的施工形象,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如若乙方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让其它人来做,费用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第九条 工程测量、检验、试验
9.1 本分项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乙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本分项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乙方负责。
9.3 甲方有权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
第十条 管理费
10.1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费:协议内项目,总公司按乙方结算产值的2 %计扣,分公司管理费按乙方结算产值的1 %计取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证期
11.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万元 (大写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全部职责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11.2 质量保证金:甲方从第一个月结算开始,按乙方每月工程结算价款的5%坐扣,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后返还2.5%,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业主返还质保金后1个月内付清。
11.3 质量保证期 :本协议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算起)。
11.4 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对予以处理。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或有意隐瞒联络方式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其质保金中坐扣。
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和支付
12.1 本协议《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临建费、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和为完成本项目施工不单独列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 本协议工程项目工程量、价格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
12.3 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12.4 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根据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并经甲方会同监理最终验收合格,经甲方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本协议工程项目的结算量。
12.5 乙方应在每月26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包括工程量签认单、质量验收评定表等,均为原件)一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 10 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超出月份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支付乙方。
12.6 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 规定费用后对乙方进行支付。
12.7 工程结算时甲方应扣除下列费用:
12.7.1 乙方当月领用的材料费。
12.7.2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施工设备费。
12.7.3 工程质保金(按当月工程结算款的5%)。
12.7.4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风、水、电、房租等费用。
12.7.5 按当月工程结算款3.22 %代扣三税(其余税金由乙方自行办理)。
12.7.6 其他费用。
12.8 当工程结算达到本协议工程项目价款总额的90%(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30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12.9 本协议工程项目质保金的支付
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工程办理完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结算工程质保金后28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2.10 工程预付款
12.10.1 本协议分项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12.11 乙方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并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费用中支付。
12.12 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款办理之前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能证明资金使用的凭证,以保证资金用于本工程。
第十三条 双方职责
13.1 甲方职责
13.1.1 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协议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13.1.2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 1 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13.1.3 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等。
13.1.4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中止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5 甲方统一负责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结算和价款支付。
13.1.6 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
13.2 乙方职责
13.2.1 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13.2.2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目标施工计划和甲方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开工前 7 天,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施工资源配置方案,并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13.2.3 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协议工程项目的分包。
13.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格式报送工程结算表。
13.2.5 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期内在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5天,达不到要求按每天壹万元支付甲方违约金,短期离开工地应书面征得甲方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的同意,并委托一名全权代表代行其职责。
13.2.6 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3.2.7 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打架斗殴、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3.2.8 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13.2.9 乙方应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防护,做好队伍内营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接受甲方督查。
13.2.10 乙方必须购买高危施工人员人身伤害险(签订合同后半个月内将复印件交与甲方经管部);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
13.2.11 由甲方所提供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运行、维护保养、安全措施等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完好无损的退还甲方签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3.2.12 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
13.2.13 乙方必须考虑并承担由于气候(冬季、高温季节)的原因造成工程歇工的一切影响。
13.2.14 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解决民扰的事宜。
13.2.15 其他应由乙方履行的职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争议、仲裁、罚则
14.1 因主合同不能继续履约或甲方终止执行主合同,本协议的履约也自然终止。此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按业主对甲方的结算比值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还乙方所提交的履约担保。
14.2 若乙方将本协议项目另行转让或再分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转让项目或直接终止本协议,其间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 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协议工程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计取违约金10万元;
14.4 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工程价款 10%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4.5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配置足够的劳动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如若质量、安全、进度、形象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作出处理甚至清退乙方出场,发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4.6 本协议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14.7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根据该会的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 他
15.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费用。
15.2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按规定执行。
15.3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廉政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15.4 本协议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甲方现场项目部和办理签收手续。
15.5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期完成协议工程任务,甲方免收4.2.3规定的费用;
15.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 5.7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终止。
15.8 本协议是否需要地方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协商确定。
15.9 本协议一式4 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l份;副本2份.双方各执 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土地种植枸杞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在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合同合同编号(20xx002号)开发经营的__________亩土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数量为准)转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枸杞,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条件和责任向甲方缴纳各项费用,并服从甲方管理。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划定一斗由甲、乙双方圈定的___________亩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数量为准)。并于____月______日前平整、犁翻交给乙方使用。
2、负责为乙方提供和调配灌溉用水,在20xx年枸杞种植后及时在本年4月20号调配第一次用水。
3、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乙方承包经营的面积的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晒场。
4、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l、乙方只能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种植其他作物。不得撂荒,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买卖土地,能转让。
2、负责枸杞栽植、管理、采摘、晾晒和枸杞鲜干产品的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迁移户口,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条件。
4、每年的土地承包费用在当年3月止10月之前一次性全额缴清。
5、乙方在双方签订台同时向甲方缴纳100元/亩的押金。
6、乙方按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的灌水用价、水费收取的时间、实际用水量向甲方按期全额缴纳水费。
7、乙方只享受承包种植枸杞的'经营利益,不得利用种植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不得享受国家各项政策性补助,甲方可利用乙方种植的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享受国家各类政策性补助。
8、乙方在种植枸杞期间按甲方与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签订的合同(2006002号)的有关条款维护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具体负责乙方经营种植范围之内的斗渠、农渠、毛渠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9、若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种植枸杞或不再延续合同,由乙方负责恢复地貌并负责20xx年的冬水。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约定的责任,若单方违约则必须负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20xx年4月20日之前,不能如期种植枸杞,甲方不向乙方退还转包经营押金,乙方按合同承包面积每亩______元的标准赔偿给甲方作为土地荒芜损失,并终止合同。
3、甲方若在20xx年4月20日前不能向乙方提供合同内的土地承包面积,甲方向乙方赔偿所有苗木费和运输费(每株苗木费和运输费按5元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2日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0月12日止,乙方承包的经营期限自20xx年20xx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公证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责职、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概况
佳诚农贸市场位于罗甸县边阳镇大桥旁,占地面积约 12000平方米。市场各项设施及附属物状况以乙方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现状为准。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转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佳诚农贸市场承包费为第一年为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正)。以后每年递增2万元(大写贰万元正)。承包费用采取按年缴纳,年初缴纳的方式。
四、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应办理好佳诚农贸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老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新农贸市场被征地农户,乙方将市场商铺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五、自交接之日起,佳诚农贸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由乙方自行办妥市场开业所需要的各类证照,甲方在职权范围内进行配合。证照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乙方认为需要对该市场进行改造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之日起,佳诚农贸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服务标准(经营摊户退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5万元。
九、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出工作人员对佳诚农贸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3、甲方考虑到乙方的经营困难,特补助乙方经营管理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甲方按三次拔付给乙方,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佳诚农贸市场用于经营原老农贸市场经营的种类 ,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市场名义对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由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